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宋:好评
还可以,不过服务差一点
会员2032:好评
酒店地理位置优越,交通方便,但设备装修一般,有点老旧,并且酒店楼层偏高
会员5456:好评
进房间就惊艳到了!房间很大,进门左边就是一应俱全的厨房台,右边是衣柜,床很大,还有落地窗,小阳台,洗衣机。除了装修稍微有点旧了,然后热水要等有点不方便,淋浴喷头有点漏水以外,其他非常满意,价位也非常实惠!下次还是会首选这里~